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“生鲜灯”专项整治行动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5日

  为贯彻落实好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近日,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“生鲜灯”专项检查行动。

  “生鲜灯”通过“美颜”卖相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,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。此次专项行动强化宣传引导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,通过微信公众号、业户微信群以及在农贸市场、生鲜超市等场所发放、张贴告知书、宣传册等形式,积极发动广大消费者自觉加入“生鲜灯”社会监督行列,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,并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,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备,一律予以更换。

  下一步,县市场局将加大执法力度,加强对使用“生鲜灯”的情况进行排查,坚持边排查边整改,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,确保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照明设施合规,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